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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常銘珊 我和媽媽在1995年得法,我是在大法的沐浴下長大的。1999年大法被迫害後,我的頭腦中裝進了一些不好的東西,說過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話。在此我嚴正聲明:自己以前所想、所言全部作廢。多學法做好三件事,按師父的要求證實法,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4/857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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