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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亞鈴 2001年居委會通知去辦事處開會,幾次通知,我都以家人住院為由推脫不去。不久,居委會主任等惡人來到我家拿了一份污蔑大法資料,內容是寫污蔑大法的一個個問題,要我順問題回答和他們同流合污,最後還要在上面簽名,我說:“沒參加辦事處會議我怎麼填寫”他們說“憑你的想像寫,寫錯了也沒關係。”我說:“我既不會填,也不會簽名的”。居委會主任說:“上邊說籤了名以後就不找你的麻煩了,簽過名沒有關係。”家�堣H一聽說籤名後就不找我麻煩了,就逼我簽。這時小女兒把我拉到另一房間說“我幫你簽,她們不知道”。就這樣簽名了。當時因各種原因沒走出了,師父的新經文也沒看到。在常人心帶動下,配合了邪惡的安排,事擱好久與同修交談,才知道自己做錯了事。我沒按師父的話去做,我錯了,是沒學好法,悟性差造成的,對不起苦心救度我的師父和大法。在今後的修煉路上把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努力做好。嚴正聲明我女兒替我“簽名”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4/857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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