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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戴國琴 我1997年12月得法。在2000年5月9日去北京證實法,被惡警帶回後,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因不寫“保證”送洗腦班繼續迫害。在此期間,惡警叫丈夫做我的“工作”,6月17日下午,我丈夫和其退休辦領導,公司保衛科長開了汽車,突然來接我回去,我堅持不寫,他們叫我迴避,再次叫我去時,我丈夫已寫好了“保證”,當時我變得很不理智,就寫了“四不”(“不上訪、不在外煉功,不串聯、不聚集”)以後我也一一把它們翻了。我以後吃了一驚,是啊,修煉是嚴肅的,嚴正聲明是師父慈悲呵護弟子,給予弟子洗滌污點的機會,是維護大法的聖潔,徹底與舊勢力決裂。在此我嚴正聲明:2000年6月17日下午所寫的“四不”完全作廢。忙亂中,我丈夫所寫可能也給他們拿去邀功了,在此也一律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4/857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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