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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勞有娣 我是1997年8月得法走入修煉的道路,因為學法不精進,在1999年7.20以後,派出所的人來找我,在怕心和各種執著心的帶動下,我就違心的講“不煉了”。其實我深知大法對人身心健康的好處,然而在師父和大法蒙冤的關鍵時刻,我卻不能說句公道話,有愧於師父和大法的慈悲救度。我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同時加倍付出,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用大法要求自己,緊隨師父,穩健地走好以後的每一步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4/857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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