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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海峰 在2001年,我被公安機關非法抓走,在非法關押期間,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足,被邪惡勢力所利用,在迫害和高壓下,寫下了所謂的“悔過書”,說了不該說的話,犯了不該犯的錯誤。現在嚴正聲明,以前寫的所謂“悔過書”和不該說的話無效。那是在迫害和高壓下被逼迫的,不是發自內心的,現聲明作廢。今後一定堅定正念,按法的要求做,緊隨師父正法,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4/857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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