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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楊仕珍

    江氏政府和派出所第一次把我抓走後,非法拘留回來,強行我說“不煉”,拳腳無效,就要抄我家口糧(家中沒有一樣值錢的,唯一可變錢的就只有口糧),同時娘家有工作的全部下崗等。在這種情況下,我極不情願的說:“不煉了”。幾天後,又到政府官員那聲明要煉。在北京回來,我被關進派出所裡,外面傳來:去扭她娃兒的頭,整她娃兒時(只有十歲)只聽他嘰嘰的叫,又對老百姓說:把那娃送去特別教育,然後拉到X地槍斃等等。在恐怖中,在想救我兒子的執著中,我說過“不煉了”,第二天又去反悔,告訴他們要煉。(當時沒有想到師父說了算)後來,抄家、罰款、停學、株連九族改變不了我,一天,鎮長說:“你要煉,煉你的。想個辦法向上交差就行。”當時由於對法理認識不清,就玩文字遊戲寫了“不煉功”。後來才知道自己邪悟了,又向他們聲明那是錯的。在洗腦班回去後不久,鎮長說能不能答應他,不外出,在家干好工作。由於當時想我要救度我的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和我接觸的一切有緣人,所以就答應了,並寫了“保證”,蓋了手印,寫了自願“報到書”。報了四天後覺得是錯的,這不符合大法弟子的標準,就寫了嚴正聲明交給了“610”,為了避免他們弄虛作假,所以我再一次嚴正聲明:我過去無論何時何地何因不符合法輪大法標準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我不承認這一切,我只承認師父給我安排的路,我也只走師父安排的路,其它任何生命安排的我都不要,同時聲明我家人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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