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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齊華 我98年6月份得法。99年7.20以後,在自己的工作單位受迫害,多次人人過關,強化洗腦,同事曾代替我寫過“保證書”,雖然自己沒寫,但也是同意的,是對舊勢力的妥協,符合了它們的安排,是對師父、對大法的不堅信的表現。為規正自己,特此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8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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