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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賴錦福 我有緣得法後堅信大法,不管邪惡對大法的誹謗,甚至非法取締,仍堅修大法心不動.因而招來邪惡一而再,再而三的迫害。曾二進看守所、“610”洗腦班、勞教所。在邪惡的殘酷迫害當中,自己一時思想認識糊塗,寫了所謂的“三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錯事,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為了挽回損失,現嚴正聲明:不論在“610”洗腦班還是在勞教所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父,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事,放下人心,在學法修煉中提高自己,直到功成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8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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