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長雙

    我於2001年11月份去發真像材料被保安所抓,在派出所由於學法淺、人心重,在怕心和求安逸心的帶動下,把一個同修出賣了,共計出賣三次同修,使其中一個同修被勞教,後被洗腦。另一同修也被警察多次騷擾,干了邪惡想幹的事,造了天大的罪業,我也被勞教一年半。雖然在教養院沒被洗腦寫“四書”,但感罪業深重。為此嚴正聲明從今以後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決不再做出賣大法弟子的事,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彌補以前的罪過,跟上正法進程,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841.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