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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康紅霞 2004年4月我在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在派出所強大的壓力下愛人替我寫的“保證書”和因為有怕心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我一定要加倍彌補對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做好師父所說的“三件事”,在正法最後階段,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助師正法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8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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