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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鳳珠

    我96年得法。2001年兩次進京上訪,今年正月二十七被弟媳告進公安局,在正念正行中走了出來。今年7月13日在發真像資料時被當地“610”非法抓捕,因正念不足,沒有放下人的情,公安局長說如不寫保證、不說出他人,單位領導就被免職,把我女兒送孤兒院,單位領導所長工資拿下,工人正準備長的兩級工資不給長等,我被迫寫了“保證書”,還說出了外地的一位同修,當時以為說外地同修它們不知道沒有事。過後我馬上認識到自己錯了,我聲明在被迫下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今後一定抓緊學法,正念正行,加倍彌補,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精進實修,向內找,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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