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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興傑 我是98年10月份得法的。由於當時學法不深,悟性低,有很多的執著心,特別是怕心太重,在迫害開始時,單位領導找我談話,不讓到煉功點去煉功,讓簽名,第二次在“不煉功”的名單上簽了名,我當時就想簽個名沒甚麼,自己在家煉。通過這麼長時間的學法和同修之間交流才認識到,這正符合了舊勢力的安排,給自己在這段時期修煉留下了污點,在常人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因此嚴正聲明那兩次的簽名作廢。從現在起一定按著師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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