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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華 我是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的。九九年的一天,派出所片警來找我叫我交書和煉功帶。2001年在區“610”辦的洗腦班中,工作人員多次對我威脅,施加壓力,我愛人幫我寫了“批判”大法的“發言稿”,我在黨小組會上發言聲明“不學不煉法輪功了”。從此以後不斷的被病魔纏繞,掙扎求生。由於過去學法不深和怕心所在,長期被邪惡控制,沒有跟上大法修煉的進程,說了、做了許多對不起師父的言行。通過學了老師《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講法》和經常看老師的新經文,才得以歸正。慈悲的師父還在等待著修煉弟子去掉最後的執著跟上正法修煉的路。因此我鄭重聲明: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正念正行,挽回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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