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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靜莉 我於2001年底因為散發大法資料被縣“610”及公安局非法強行關押了三個月零二十天,經過所謂的洗腦。由於自己學法時間短,學法不深,從而導致邪悟,寫了“悔過書、保證書”。現在回過頭來看看自己走過的那段差路,真是危險至極。邪惡真是邪惡,他們對大法、對學員犯下的罪行真是罄竹難書。現在我終於醒悟過來了,特此聲明,以前向邪惡的“610”寫的“悔過書、保證書”,以及所有對不起師父與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百倍努力緊緊跟上正法進程,緊隨師父正法與救度眾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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