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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秀坤 99年7.20以後,我單位讓學法輪功的人員寫“保證”,當時心想應付一下,我就寫了。2000年末,去北京證實大法後來後,派出所找我,問我去北京是和誰聯繫的。又問我以後還學不,我說:“不學了”。他們寫完讓我簽名,我也沒看就簽了名,也是想應付一下就完了。現在想這種做法是不對的,沒做到表裡如一。我現在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學好法,按大法的要求做,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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