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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毓芳 我在邪惡逼迫下,替妻子寫的“不煉功保證”和鎖住門不讓妻子外出的“書面保證”及言行完全順從了舊勢力的安排,背離了大法,給邪惡請客送禮交罰款(共10000餘元),助長了邪惡。通過學法,我認識到那些是對大法的玷污,我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感謝師尊給我彌補的機會。現在我嚴正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精進學法,做好正法弟子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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