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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鳳鳴 2000年我去北京證實大法後來後,我縣公安局找我問去北京的經過。我說:我看見大法弟子,打著橫幅喊著“法輪大法好”,就被抓起來,我看不對,我就回來了。他們寫完讓我看,我也沒看,讓我按手印我就按了。我現在認識到我做了不該做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我現在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加倍努力,學好法,以法為師,做好三件事,堅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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