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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慶輝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本縣二所裡寫過“悔過書”和在派出所所長等強迫威逼迫害下,違心地寫下“不煉功”,在此嚴正聲明上述非我所願。我一定堅修大法到底,剷除邪惡,發揮大法一粒子的作用。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9/116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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