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克昌 我進京上訪證實法被非法劫持,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三年。期間,因為學法不深,在高壓迫害下,在求安逸心的帶動下,違心的寫了“三書”。通過學法以及同修們的幫助,使我認識到,洗腦是錯誤的。在此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期間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重視學法,重新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