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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從英 我因發真像資料被邪惡綁架後,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在看守所裡,我一直都說大法好,可是為了家庭,他們問我:以後還煉不煉?我說“不煉了”,這是違心的話,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同修,我聲明作廢。我要跟隨師父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6/85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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