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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馬婉仙

    我98年喜得大法,身心受益,99年7.20後,邪惡之徒舖天蓋地而來,大肆抓大法弟子,真有黑雲壓城城慾摧之感。我也被列入黑名單中。單位通知我交出大法書,派出所收繳了我的身份證。由於修煉不精進,又有怕心,而交出了部份大法書,也說了幾句妥協的話。數月後我要辦出國手續,我帶著介紹信去派出所要回我的身份證,他們讓我寫“不煉功、不進京”的“保證”,為了應付他們,我違心的簽了名。心想煉不煉是我的事,我決不會放棄大法的。當時沒認識到向邪惡保證其性質的嚴重性,而認為我沒有離開大法。最近看到《明慧網》上刊登文章談及此事,提出向邪惡做了“保證”而不聲明作廢的問題是嚴重的,我受到了啟發。於是我重新學習師父《大法堅不可摧》的經文之後使我猛醒,我認識到無論內心怎麼想,行動上怎麼做,“寫保證”就是向邪惡低了頭,與邪惡簽了約,這是多麼可怕的事啊,它不僅是個人修煉路上留下的恥辱,而是背棄了大法,辜負了師尊的慈悲苦度。現在我感到痛悔。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向邪惡的“保證”及說過的妥協的話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堅定的按師父指給我們的路走。放下人心,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要加倍努力跟上正法進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7/86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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