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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同華 從1999年7.20開始,我多次受到鎮政府工作人員的騷擾,被叫到洗腦班洗腦,2002年由於猶大的出賣,我被抓到市“610”基地強行洗腦,在這個過程中,由於自己常人心太重,沒有做到正念正行而向邪惡妥協,違心的寫了“決裂書”、“悔過書”,並且順從邪惡罵大法與師父,撕毀師父法像,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壞事。對不起師父與大法,雖然迫於無奈,但是做了舊勢力的幫兇,給自己修煉的道路留下了污點,每日生活在悔恨之中,覺得自己不配做一個大法弟子。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我要重新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救度眾生,圓滿走完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7/86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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