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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曾孟福 我是96年8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在99年7.20江氏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功之後,我認為師父教我們修“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有益於社會的人。沒有錯。決心上北京信訪辦去說句真心話: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釋放所有無罪被抓的同修。回家後被非法拘留一個月,由於當時沒有正念正行,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2000年因講真像發資料再次被當地公安局非法抓捕並被非法勞教兩年,在這期間由於沒有在法上認識,人心、執著太重又做下了糊塗事。在此我嚴正聲明,在看守所、勞教所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無效。在以後的修煉中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7/86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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