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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世珍 我是1997年3月28日就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我認為法輪功是祛病健身的好功法。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我就堅持修煉下去。在99年7月20日以後,在舊勢力的壓力下,就不准我們修煉法輪大法了,逼著我簽“不煉的保證書”,我現在聲明:逼著我寫的全部作廢。我一定要修煉法輪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7/86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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