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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亞春 我於1999年10月得法。由於學法不深,在邪惡的迫害下,在媽媽的“保證書”和“悔過書”上簽了我的名字,向邪惡妥協。我現在嚴正聲明,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在邪惡的迫害下,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跟上正法進程,正念正行,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7/86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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