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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麗艷 我曾經被邪惡迫害過,當時由於人心出來了,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做、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師父要求的事,及家人朋友為我擔保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從今以後堂堂正正的走師父安排的路,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7/86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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