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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振山 自99年7月22日,邪惡非法取締法輪功後,當地派出所把所有修煉法輪功的學員叫去,讓寫所謂的“保證書”。當時高壓下我就寫了。通過幾年的繼續學法,我認識到自己錯了。現在我鄭重聲明,我以前所寫的所謂“保證書”徹底作廢。以後緊跟師父,決不動搖。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7/86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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