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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桂芬 我由於以前學法不深,在99年9月讓片警非法綁架到派出所後,寫了“保證”。通過學法和同修切磋,自己已認識到了不符合大法應該做的,現在寫出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所做、所想的全部作廢。一定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7/86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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