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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竹英 我在拘留所時,曾寫過“不與煉功人接觸,不參與法輪功活動”等不符合修煉人標準的話,事情過後我追悔莫及,因此我今天嚴正聲明,我所寫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7/86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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