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和清 我1999年5月得法,為了證實法,多次被非法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2003年3月,第二次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期間,被逼寫過“思想匯報”,內容是要服從隊規所紀,要保證做到不煉功、傳功等有損大法的言行。隨後邪惡想使用暴力給我洗腦,我堅決抵制,沒有寫“三書”。由於存在人心,每月的分制考核寫了自評(沒完全否認邪惡的命令、安排和指使),沒體現大法弟子的純正。被放出來前幾天被迫寫《個人總結》,隨後在放出的當天,邪惡高壓逼迫寫甚麼在勞教期間沒被打、沒被虐待和不再違法犯罪字據,被我識破拒絕,用強大的正念制止,使邪惡沒得逞。而在放出辦手續過程中,被迫寫了減免220元被子費報告,不符合大法。現在,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期間,被迫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嚴肅修煉,歸正自己,彌補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8/8613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