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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靜蘭 以前我患有頭痛、心臟病、胃病,1997年2月我喜得大法,通過學法煉功,按照大法的要求提高心性,道德昇華了,身體健康了。1999年7月20日邪惡舖天蓋地瘋狂鎮壓法輪功,我們失去了安靜的學法煉功的環境,失去了人身自由。2004年5月19日三個惡警非法闖入家中,強行把我拖上警車,頭朝下,腳朝上,一個惡警一直握著我的兩隻腳不讓我坐起來,把我送到看守所和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了55天。在邪惡的殘酷折磨下,我由於學法不深,違心的向邪惡妥協,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更進一步學法、修心,踏踏實實的修煉,做一個符合大法標準的大法弟子,緊跟師父修煉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8/861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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