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長飛 2002年6月1日上午,我出去發真像材料,被惡人看見舉報,送進派出所,晚上又送進看守所,關了38天,回家後又被送洗腦班關了20天,在這期間,因為自己學法不深,修的不好,說了一些修煉者不應該說的話,做了一些修煉者不應該做的事,也是常人之心放不下的原因,給大法造成很大損失,這是我在大法裡犯的罪。師父洪大寬容,我能體悟到。在這裡我嚴正聲明,在邪惡高壓下,所做的一切違背法的事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一修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8/8613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