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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振花 我是從96年10月份有幸得了大法,身心收益很大。在99年7.20以後,在邪惡迫害中,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名利情放不下,產生了私心、怕心,在高壓下,違心的寫了、說了不符合大法的話,我對不起偉大的師父,我悔恨無比。我決心精進實修,加倍彌補對大法造成的損失,洗刷自己的污點,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我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中所寫、所說(包括按手印、照像、簽字)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8/861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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