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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金柱 我於98年農曆1月19日得法的,得法後,恩師給我淨化了身體,各種病全都好了,全家都受益了。可在2001年,年三十晚上,鄉政府人員到我家逼迫我說“不煉了”,寫不上北京的保證書,當時我有怕心說了不該說的,也寫了“保證”,後來通過學法悟到,這一切都是不對的,特寫聲明,以前強迫說的、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要多學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快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8/861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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