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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賈萬芬 我是97年5月份得法的,身心受益匪淺。99年7.20後,大法受到衝擊和誹謗,邪惡勢力不准學法、煉功,逼迫學員寫“不煉功的保證”,我說不會寫,警察就代寫、代簽了。由於學法不精進,現在才悟到,這也是順從了邪惡,所以我要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一定按照師父要求的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8/861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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