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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秀華 我從98年修煉大法,在制做真像資料時被非法綁架,在慈悲的師父的呵護下走脫,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回來後公安局逼迫鄉領導讓我寫“保證”,在他們的威脅下我寫了“不修煉保證書”,我嚴正聲明我的言行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律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8/861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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