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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曉虹 我於1999年8月30日因在外煉功被派出所抓進看守所,被行政拘留。在此期間,派出所多次提審我,我都告訴他們:誰也別想讓我放棄修煉,大法救了我的命。大法是真正能使人道德高尚、修煉心性的好功法。師父是清白的。可是分局的領導誘騙我說:我知道你們法輪功都是好人,我也知道你們改變不了,我們只是為了交差,請你幫個忙寫個“保證書”吧。他拿別人寫的“保證書”讓我抄一下,當時我沒有做到“以法為師”,就順從邪惡寫了:“不進京上訪,不到外面煉功。”這不是我的真心話。特此聲明作廢。在正法中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0/116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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