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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鄭曉輝

    2002年4月,在發真像資料途中,被惡人舉報,遭非法抓捕。再看守所被非法審問中,惡警問還“發不發”傳單時,當時思想極亂,頭腦不清醒,在一聲高過一聲的追問中,犯了糊塗說“不發了”。當時這三個字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說出來的。事後,靜靜的、細細的想來後悔莫及,這不是向邪惡妥協了嗎?看上去這“不發了”好像事兒不大,不能影響甚麼,可是反映出的卻是自己一顆不好的心,對師尊、對大法堅信程度不穩的心。修煉是嚴肅的,容不得半點馬虎,絲毫偏差,最起碼當時邪惡是達到目地了,這不就是漏洞嗎?是對自己不負責,對法不負責,是當今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說的話,絕對的錯誤。特此嚴正聲明此話作廢。以後會做的更好。99年7月迫害開始後,派出所片警到家中來,拿一張表(一式三份),讓簽字,詳細內容已記不清,只記得要交保證金2000元,當時對片警說:“孩子上學沒有錢不交”片警說:“孩子上學困難錢不交行,我和領導說說,那你就簽個字吧,我也算完成任務了,”自己當時仔細看了看沒甚麼原則性內容,心�媢蔆衧陘F打發他快走就簽了。事情過去了幾年,隨著自己不斷學法,對法理有了更深的理解,悟到了作為大法弟子來講遇到事應該怎樣去做,按嚴格要求自己,當時就不應該簽這個字,不管它是甚麼內容,肯定不是甚麼好事兒,簽了邪惡就達到了目地,自己配合了,就是不嚴肅、不應該,特此嚴正聲明此簽字作廢。凡是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在正法修煉與證實法中,老老實實聽師尊的話,做好三件事,在大法中歸正自己,給大法抹黑和對不起師尊的事絕對不會再做,發現有不嚴肅的言行,立即糾正,走好今後的路,實現自己的誓言,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9/86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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