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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冬梅 在2004年5月28日晚,發真像資料時,被“610”便衣非法綁架。兩個月裡,受盡了肉體上與精神上的折磨。7月29日洗腦班的惡警動員我出來,原來是它們的一條毒計——放長線釣大魚,達到破壞資料點的目地,放我走時惡警逼我寫配合它們的保證。當時心想:只要能出去,配不配合在我。在常人心的帶動下,違心的寫了“保證書”。由於正念不足,給邪惡有機可乘,它們多次以“寬大處理”來敲詐勒索錢財,同時以判刑來威脅,目地配合它們找資料點。9月23日,惡警對我非法起訴。我被迫流離失所。最近我看到了師父的新經文和久違的《明慧》、《正見》資料。對照法,在與精進的同修相比,我萬分愧疚,故嚴正聲明:惡警逼我寫的所謂“保證”,還有在迫害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我要加倍努力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一切不良影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9/861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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