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苗 我於2001年9月20日開始,被非法勞教3年,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2002年8月27日男隊各隊的副隊長各帶領三名男管教進入七大隊對所有未接受洗腦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強制洗腦。在各種酷刑的迫害下,我由於正念不強,承受不住時,違心的寫了“三書”。雖已向管教聲明不是真心的,且一直堅持抵制邪惡,但在酷刑中又多次違心的寫了“檢查”等。現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所說、所寫的不利於大法和對師父不敬的話一律作廢。嚴格要求自己,抓緊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9/8618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