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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亞玲

    我是97年9月份得法的,得法三月內,大法神奇的淨化了我的身心,給我的家庭帶來了幸福。99年7.20後,在邪惡迫害中,由於正念不強,被怕心和情所動,2000年至2003年曾寫過兩次“保證書”。2004年6月份,在邪惡強行洗腦中,“連坐式”的迫害,我的丈夫替我寫了“三書”,這些都不是我應該做的,給大法抹了黑。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我和丈夫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心不動,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9/86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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