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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俊英 我因堅修大法曾多次被抄家,兩次被送進洗腦班。2003年7月,居委會到我家進行騷擾從晚上八點到夜裡兩點半,逼迫我寫所謂的“四書”,當時由於學法不深,讓邪惡鑽了空子。現嚴正聲明:以前所說的、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9/861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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