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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相霞 我是97年冬天得法的。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時,因為自己沒有在法上認識,在高壓下,寫了“不修煉保證”。由於怕心,我干擾丈夫去北京證實法,干擾他做大法的事,這種只想從大法中得到好處,卻不想為大法付出的行為,已經不像個大法弟子的狀態。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9/861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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