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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羅正春 我於2002年6月被非法勞教三年,2003年8月改為“教外執行”。現在我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寫的“三書”、在本地“610”不法人員逼迫下寫的“一書”、在派出所寫的“不煉功保證書”,這些全部作廢。我要做一名符合標準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9/861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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