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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長軍 我於99年9月15日在保證書上簽名並以後曾經在拘留證等上簽名,這些行為配合了邪惡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現深感痛悔,我嚴正聲明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一律作廢。以後將加倍彌補,跟上師父正法進程,用實際行動助師世間行,不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7/81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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