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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刁瑞芬

    我因在2004年正月初八下午在大豐街上張貼大法標語被邪惡抓到派出所,當晚被送到看守所,由於沒有理智和智慧被邪惡鑽了空子,當時我貼的是一張“法輪大法好”,身上還有一張“全球公審江××”。由於怕心,當他們問我還煉不煉時,我說煉,還貼不貼時,我說“不貼了”。3月8日,鎮惡所長和檢察院的來找我,由於怕心,怕判刑,他們問我還貼不貼時,我又說了妥協的話,說了之後我知道錯了,不應該說這話,雖然沒有寫“保證”,但還是配合了邪惡,背叛了師父。深挖自己,也就是怕心、私心造成的。由於沒有在法上認識法,給自己帶來了磨難,給大法造成了損失,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現在聲明,我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0/86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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