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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田澤華 在今年9月28日,我家鄉的一個鎮委書記,陪同鎮派出所的兩個所長及一個隨從,四人來到我打工的地方無故對我騷擾,由於廠裡領導與保衛科都說我已經沒有煉功了。他們就只說是與我見見面,還說甚麼來看看我等。因為車間主任事先跟我通了氣,並要我對他們好說,不要對著來。整個見面不超過5分鐘,最後還是強迫要我在他們自問自答的所謂調查報告上簽字、按拇指指紋。嚴正聲明:我於今年9月28日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行為,現在嚴正聲明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並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0/862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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