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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官慧敏 我是98年秋得法的,99年7月20日邪惡開始對法輪功殘酷迫害,鎮派出所多次到我家逼我寫“悔過書”,我不識字,它們就逼我摁手印,我想早早打發它們走,順從了邪惡,心�媟Q我在家�堸蔥蛪牷C就這樣,對法理認識不清,由於不識字,一直沒認識到當時的做法是在證實邪惡和舊勢力簽約。最近,在同修的幫助下,我認識到此事的嚴重性。特此聲明:我以前所做出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信師父、堅信法、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0/862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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