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香 我於1997年有幸得法,但由於學法不深,對大法不夠堅定,99年7.20邪惡打壓開始,因為有怕心,在高壓迫害下,寫了“悔過書”,燒了好幾本大法資料,可我現在非常後悔,深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我的救度之恩。我現在發表嚴正聲明:寫的“悔過書”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救度世人。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0/86245.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