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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候淑月

    我因修煉法輪功而被不公正的無理行政拘留十五天,曾在拘留所和管教所等地寫過“保證書、悔過書”,現聲明作廢。

    由於多種疾病纏身,如類風濕、肺氣腫等,每年都要住院,點滴治療,醫藥費總得花去幾千元,修煉法輪功後,七年多一片藥沒用過,老病全好了,從此身心健康。對於以退休工資為生的家庭來說經濟上受益匪淺。所以我不應當昧著良心寫甚麼“保證書”,因此我一直心�堳傶屭�,覺得對不起教我法輪大法的師父。為此特聲明,我認為這是公民應有的權力。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0/11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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